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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用品 海南6家店被罚

编辑:【海南汇锋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11.19】 浏览次数:【72】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1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2023“铁拳”行动第六批)。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名单涉及海口、万宁、定安、琼中、乐东、陵水等市县的6家经营主体,获罚原因均为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用品。

一、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 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获罚1000元

今年7月6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生路的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时发现,该店销售的11台(进货价为65元至95元)燃气灶没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均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的标准中“5.3.1.9 所有类型的灶具(不含室外使用产品,例如:燃气烤炉)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国家标准要求。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今年8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秀英好鸿日用品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没收燃气灶具11台、罚款1000元。

二、销售不合格调压器和减压阀 定安龙湖苏记综合商行被立案查处

根据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定市监案移〔2023〕110号),线索反映定安龙湖苏记综合商行销售不合格的调压器和减压阀。今年8月17日,执法人员对定安县龙湖镇丁高街105号的定安龙湖苏记综合商行进行调查,发现该商行销售柜上有皇冠品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6个,百德王调压器8个,惠尔浦减压阀2个,上述产品均没有过流切断装置。

定安龙湖苏记综合商行销售不合格调压器和减压阀的行为因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今年10月7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商行没收调压器及减压阀其16个,罚款186元。

三、销售不合格的家用燃气灶具 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店被立案处罚

今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对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进行核查,发现店铺货架上4台(进货价为200元至280元)家用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GB16410-2020《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的标准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9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店销售不合格的家用燃气灶具作出了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2台、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1860元。

四、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乐东利国胜茂百货店获罚款1376元

7月20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乐东利国胜茂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1、智厨好太太(JZY-A)、莱斯厨卫(JZ(20)Y.1-L68)、莱斯厨卫(HY20Y.1-668B)、湘美凌(GB16410-2020)、欧派(JZY-A)、YY好太太(GB30720-2014)、强平(GB16410-2020)、金牌(JZY-A)等燃气灶,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且该店负责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生产厂家的相关材料。

乐东利国胜茂百货店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8月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店予以没收不合格产品9台、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1376元。

五、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乌石华丽商行被立案查处

7月17日,琼中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乌石华丽商行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该店货架顶上摆放有一台皇冠牌燃气双炉灶,该燃气灶是一款皇冠牌CK-S128型燃气双炉灶(家用台式燃气灶)。现场检查发现上述燃气灶未安装熄保装置。

该商行表示上述煤气灶不是用于销售,是买来自己使用的,由于当时该燃气灶存放在与其它销售商品同一货架上,也没有标明销售价格,关于商行的说法,执法人员不予采纳。

乌石华丽商行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8月10日,琼中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商行予以没收不合格产品1台、罚款248元。

六、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 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获罚2265.6元

根据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移送函》显示,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购进的皇冠145带熄火jzy-B单灶、皇冠A802液化气双炉、厨电带熄火JZY_LYT01单灶、上述产品经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依据《2022年海南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今年3月20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购进上述燃气灶具共6台,退回3台给供应商,3台已售出,违法所得为30元。该商行提供了上述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进货票据、退货单,但无法提供合格证、资质等。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6月2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万宁万城丰年电器商行予以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2265.6元。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汇锋厨具工证实,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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